平台首页 审批信息  重要发布  学历认证  质量评估  投诉举报  热点问答  注意事项  政策法规  省市监管  关于我们 
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

华侨大学国际新能源学院(英文:Huaqiao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College of New Energy)
机构名称 华侨大学国际新能源学院(英文:Huaqiao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College of New Energy) 机构属性 不具有法人资格
机构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法定代表人 吴剑平
中外合作办学者 中方:华侨大学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魏展画
外方: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Thailand(泰国朱拉隆功大学) 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办学层次和类别 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外国博士学位教育 学制 硕士研究生教育:3年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3年
外国博士学位教育:4年
办学规模 办学总规模为480人,硕士研究生教育每年招收10人(化学专业每年招收10人),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每年招收110人(石油化学与高分子科学专业每年招收50人、工业科学专业每年招收60人),外国博士学位教育每年招收30人(材料科学专业每年招收30人) 招生起止年份 硕士研究生教育:2026年-2035年(每年1期)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2026年-2035年(每年1期)
外国博士学位教育:2026年-2035年(每年1期)
招生方式 硕士研究生教育:招生名额须纳入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方高校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和招收其他中国籍学生的相同程序、标准进行录取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自主招生(招生标准不低于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同类专业在泰国的标准)
外国博士学位教育:自主招生(招生标准不低于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同类专业在泰国的标准)
开设专业或课程 硕士研究生教育:化学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石油化学与高分子科学、工业科学
外国博士学位教育:材料科学
颁发证书 中方:
硕士研究生教育: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外方:
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Master of Science,?????????????????????????(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外国博士学位教育:
Doctor of Philosophy,?????????????????????(博士学位证书)
(学生获得外方学位证书不以出国学习一段时间为必要条件)
审批机关 教育部
许可证编号 MOE35THA02DNR20252573N
许可证有效期 2039年6月30日
备注
变更记载:

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



版权所有: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京ICP备05082117号
本网站由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制作维护,保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